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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活动宣传单
[ 文章来源: | 文章作者: | 发布时间:2006-06-12|浏览: 人次 ]
一、国务院决定我国“文化遗产日”于何时举行
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06年6月10日,是我国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二、文物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文物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四、文化遗产包括哪些内容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五、什么是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
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其外在形态和形式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可移动文物是指可以随意移动摆放位置的文物,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大小,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两大等级;珍贵文物又可以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大小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六、为什么要依法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依照文物保护法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哪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普查与保护的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由民众集体创作、在民众中世代传承、为民众所享受的文化,是至今还在民众中流传的“活态”文化。包括:口头传统和作为其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普查和保护之列。
八、哪些文物依法属于国家所有
(1)地下文物和出土文物;(2)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3)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4)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九、哪些文物依法可以属于集体、私人所有
(1)在不可移动文物中,只有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可以由集体或者私人拥有,但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除外。(2)在可移动文物中,只有祖传文物和依法取得的文物可以由集体或私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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