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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护199栋近现代建筑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 文章作者:刘琼 | 发布时间:2007-09-05|浏览: 人次 ]

  西直门火车站、原798厂、中国美术馆等北京市75处、199栋优秀近现代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而且今后建设工程选址时应当尽量避让这些建筑。日前从北京市文物局获悉,《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已由市规划委和市文物局共同组织编制完成,正联合上报市政府。

  据介绍,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最终确定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自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建造的,现状遗存较为完整的,能够反映北京近现代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群)和历史遗迹,但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普查登记单位。按照普查登记、分类筛选、征求专家意见的工作程序,最终确定75处、199栋建筑被收入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这些建筑包括了居民楼、医院、商店、办公楼、酒店、学校、交通建筑、工业建筑等。

  按照规定,凡是列入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的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优秀近现代建筑以保护建筑主体为核心,同时兼顾建筑环境保护。以后建设工程选址,也应当避开优秀近现代建筑;确因公共利益需要不能避开的,应当对优秀近现代建筑采取迁移、异地保护等措施。

  北京市文物局负责人表示,不能拆除并不意味着居住在这些建筑中的居民不能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现代化居住条件的改造,但这些改造应保存建筑本体的真实性,特别是要保持外立面的原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均有责任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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