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0日,宁夏文化厅文物局在银川市举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为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增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来自全区各市、县文化(物)部门120余名文物工作者参加了培训。宁夏文化厅厅长李克强、副厅长杨洪峰、文物局局长陈坤等出席了7月10日上午的开幕式并讲了话。李克强就宁夏做好第三次全区文物普查的各项工作提出要求。并提出此次培训班标志着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要力争在试点过程中,解决我区具有相对普遍性的实际问题,要针对我区文物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普查工作方法。要求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全体学员要继承和发扬文物工作者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全力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自治区成立以来,宁夏仅于1983年—1985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区文物普查,共组织19个普查队、140余名普查队员,初步查清了全区文物资源的内涵和分布状况,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00余处,征集各类文物6千余件,回收古钱币一万四千余斤,查清了自治区秦长城、明长城的基本情况。截止2005年底,经普查、复查、核实全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4000余处。在历年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先后上报公布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04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32处。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但由于当时认识水平的局限、人员力量不足、经费投入不够等原因,文物普查不够全面、深入,有许多不足和空白,地区之间也存在着不平衡;文物普查原始记录档案过于简单,一些文物的定名,定性不准确,为后来的资料整理工作带来了困难。此次文物普查将对全区境内地上、地下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未列为保护对象的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线路等文化遗产品类和此前文物普查较为薄弱、留下空白的地区作为重点文物普查对象。自治区文化厅将从直属单位抽调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业务督导组,分五个片协调,指导各地开展文物普查工作。
在培训期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指导组组长荣大伟从政策、业务上就相关问题为学员们进行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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