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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在保护的基础上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 文章来源:国家文物局 | 文章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3-11|浏览: 人次 ]


  正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日前表示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有些地区把新农村建设错误地理解为新村建设,求新求洋,造成乡村、民族、地域特色的丧失。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薄弱,重开发利用、轻保护管理的现象应引起关注。

  有些地方未对文化遗产资源进行调查便开展大规模村容整治,使一些古村落原有的生态系统、传统风貌格局遭到破坏。一些地方在古村落内进行迁建、复建或兴建人造景观,破坏了古村落和谐的人文和自然环境。一些地区还规定:旧宅基地上的传统民居不拆,就不批准新的宅基地,这就迫使村民拆旧建新,导致众多传统民居被毁,实在令人痛心。

  单局长建议:国务院尽快颁布相关的专项法规;各级政府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鼓励、指导村民通过房屋内部设施改造,使乡土建筑基本适应现代生活要求。对难以或不应改造的乡土建筑,应在原地予以妥善保护,同时批准其他地块作为农民新建住房的宅基地。

  单局长希望,除了财政部能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乡土建筑的保护,地方各级政府也能从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补助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乡土建筑保护;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乡土建筑的保护维修,并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光明日报 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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